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就煤炭地质工作建议——加大基础地质研究 改善矿业权管理
6月26日上午,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在京组织“大讨论”座谈会,围绕煤炭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建议等进行研讨。与会人员建议,加大煤炭地质基础研究、地质调查资金支持,建立煤炭资源储量监管体系,改善煤炭矿业权管理。
与会人员认为,各地煤炭矿业权政策不一,服务、监管有所缺位。矿业权问题是影响地勘单位地质找矿和改革发展的最大问题。要提高地质工作的战略地位,理顺体制、机制,防止各地的地质工作“画地为牢”和条块分割。要加强对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的支持,加强行业服务和管理。要强化国家长期战略规划,进一步强调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,理清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竞争的关系,尊重地质规律,尊重市场经济规律。要重视煤炭地质学科建设,防止后继缺人。应重视水文地质调查对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作用。
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提交的有关材料显示,总局建局56年,累计提交煤炭地质报告9000多件,累计查明煤炭资源量1.3万多亿吨,占全国已查明资源储量的90%以上。当前,煤炭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有:国家投入严重不足,煤炭科技、地质基础研究基本停滞,矿业权管理不合理制约找煤突破。煤炭地质单位历史负担重、定位不清,煤炭探矿权获取难、转让难、延续难,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煤炭项目在地方有阻力等。
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建议,国家应支持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改革发展,加大资金、政策扶持力度。要加强煤炭地质勘查资质管理;加大煤炭地质基础研究资金支持力度,设立煤炭地质专项研究资金;支持煤炭地质调查,建立煤矿区环境地质监测系统;建立煤矿安全地质评价专项资金等。要建立煤矿资源储量监管体系,制定煤矿山资源储量监管办法,改革煤炭资源储量分类标准,充分发挥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在煤炭资源勘查和管理的优势,加强煤炭资源管理;要改善煤炭矿业权管理,由国土资源部集中管理煤炭矿业权;妥善处理油气探矿权设置和煤炭探矿权设置关系,可以重置,各自开展不同的矿种勘查。